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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打击校园贷严防严控体系

发表日期:2018-5-9 作者:宁波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757878084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一批以在校大学生为作案对象的“校园贷”“套路贷”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及诈骗、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现阶段共11人。

近年来,众多“校园贷”平台纷纷进驻高校,涵盖门类从分期购物到生活费、旅游、考驾照等,颇受大学生欢迎。值得注意的是,“校园贷”市场鱼龙混杂,名目繁多而且套路重重,变了味的“校园贷”与“套路贷”相互交织,成了学生还不起的“青春债”,酿成部分学生无力偿还而躲债甚至自杀的悲剧。在国家有关部门的严令下,大多数网贷平台已暂停“校园贷”业务,部分传统银行重回校园市场满足大学生正常贷款需求,但也有一些平台钻政策漏洞,改头换面后继续顶风作案。

治理“校园贷”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找准“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校园贷”疯长,一方面,与学生超前消费及防控能力不足有直接关系,学生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水平较低。另一方面,围绕校园信贷的体系建设滞后,银行对大学生的信贷业务服务不到位,有效贷款渠道少。防止“校园贷”改头换面重新登场,需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双管齐下”,外部监管与自我约束“两手抓”。一方面,要从供给侧入手,支持银行进校园,放开“正门”,堵住“偏门”。另一方面,要从需求端入手,教育引导学生理性消费,拒绝网贷诱惑,防范金融风险。让“校园贷”实现供需双赢,还需要监管部门、市场机构主体、学校、家庭和学生个人等,切实担负起相应的责任,疏导学生借贷的合理需求,严厉打击借贷投机行为,构筑打击校园贷严防严控体系,合力消除“校园贷”非法模式的生存土壤。

规范“校园贷”市场,让违规者无处遁形,同时又能满足大学生的信贷需求,最重要的是监管要跟上,在事前、事中、事后都能及时有效干预。相关部门应按照金融监管原则,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风险专项整治,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制定严格的把关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套路贷”等非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将“高利贷”挡在校园门外,斩断非法“校园贷”的黑手。同时,要主动布局“校园贷”,持续在严格审核、风险防控和信息共享上着力,注重培育更多规范的金融平台,为学生提供适度的消费金融产品,满足其合理的消费需求。

“校园贷”要清理规范,但看清“校园贷”的真面目,主动规避风险也很重要。校方应加强风险与法治教育,并与金融机构主体和征信机构加强互动,既让学生们意识到“校园贷”利弊得失,又能让学生在陷入相关纠纷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家长必须绷紧防范这根弦,针对学生特点做好思想引导、财商培养和风险教育,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帮助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学生自身需要加强法律学习和理财意识,培养契约精神,开启征信、积累信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理性消费,理性对待“校园贷”。即便出了问题也不要一个人扛,同时如因疏于防范而陷入不良信贷的困扰中,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寻求公权力的介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因一时想不开而自戕乃至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