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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专项工作该如何开展?

发表日期:2018-4-23 作者:宁波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757878084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统筹项目区县覆盖范围,倾斜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教师培训,尤其是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保新增项目区县以贫困县为主,制定省域内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专项工作方案。

依据调研工作获取的主要信息,结合近年来出台的政策文件,我认为,组织实施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专项工作,需要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贫困县区教师培训扶贫项目的设置。

贫困地区教师培训的重点在乡村学校,难点在村小与幼教点。教师培训的扶贫项目在目标定位上,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在培训对象上,要实现两个全覆盖——覆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覆盖全体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培训项目上,要提高三个精准度——培训需求高精准、培训内容高精准、培训方式高精准,体现主题具体、对象自选、时间较短、内容务实、方式灵活等要求;在项目统筹上,要实现四个相结合——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相结合、与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及乡村教师素质提高行动相结合、与改革实施“国培计划”和乡村教师校长培训相结合。

二是贫困县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的组织。

贫困县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的组织必须切实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有关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县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在培训乡村教师方面的作用。目前,贫困地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培训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四位一体”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存在高等学校稳固支持少、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培训能力弱、片区研修中心组织人员缺、校本研修质量效果差等问题,亟待精准施策着力解决。

三是贫困县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的实施。

贫困县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的实施主要依靠“四位一体”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去运行,要形成以高等学校为支撑、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为依托、片区研修中心为纽带、校本研修为落脚的运行机制,实施分区位(县城、集镇、乡村)分群体(新教师、老年教师、中青年教师)的培训。要瞄准“靶向”,推行送教下乡与送培到校、现场观摩与跟岗研修,以及研训一体、学用结合的校本研修,通过“送出去”“到面前”“落地里”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培训阵地前移。通过双向挂职、轮岗交流、教师(校长)工作室(坊)等途径,建立优质校与薄弱校、城区校与农村校之间的师资专业发展结对(或结队)帮扶常态化。

四是贫困县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的保障。

保障贫困县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首先,需要真正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设立政府专项培训经费,确立足额人均标准,保障经费投入。其次,需要建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让“脑部”(高等学校)活、“胸部”(县区发展中心)挺、“腰部”(片区研修中心)硬、“脚部”(校本研修)实。第三,建立健全、优化创新适合乡村教师的培训激励机制,评比表彰优秀教师学习研究共同体、优秀县区教师培训团队培训者、优秀学员,遴选示范县区、片区、学校、典型案例和培训成果等。第四,组织开展对教师培训扶贫工作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